折旧(H19~23年度)
计算适用于从平成19年4月1日至平成24年3月31日期间购置的折旧资产的折旧费。
在平成20年度的税制改革中,耐用年限已进行调整。
自平成20年4月起的各年度,将采用新的耐用年限。
自平成20年4月起的各年度,将采用新的耐用年限。
<按新定额法计算折旧费的公式>
・折旧限额=取得价额×定额法的折旧率
<按新定率法计算折旧费的公式>
・折旧保证额=取得价额×定率法的保证率
・调整前折旧额=期初账面价值×定率法的折旧率
・若调整前折旧额≧折旧保证额,则
折旧限额=期初账面价值×定率法的折旧率
・若调整前折旧额<折旧保证额,则
折旧限额=修订后取得价值×定率法的修订折旧率
首年度使用月数中不足1个月的零头,应按1个月计算。
折旧限额的尾数处理,可采用舍去、四舍五入或向上取整任一方式。
※本网站对计算结果及相关信息概不负责。此外,恕不接受任何个别咨询。
・折旧限额=取得价额×定额法的折旧率
<按新定率法计算折旧费的公式>
・折旧保证额=取得价额×定率法的保证率
・调整前折旧额=期初账面价值×定率法的折旧率
・若调整前折旧额≧折旧保证额,则
折旧限额=期初账面价值×定率法的折旧率
・若调整前折旧额<折旧保证额,则
折旧限额=修订后取得价值×定率法的修订折旧率
首年度使用月数中不足1个月的零头,应按1个月计算。
折旧限额的尾数处理,可采用舍去、四舍五入或向上取整任一方式。
※本网站对计算结果及相关信息概不负责。此外,恕不接受任何个别咨询。
- 相关链接
目前还没有关于此计算的用户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