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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属基础年金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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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国民养老金参保人去世时发放的遗属基础养老金。已适应令和8年4月的修订。
配偶
子
(※1)
保险费缴纳
基本金额
遗属基础年金 日元/年
一次性给付 日元

计算公式(令和8年4月起)

遗属基础年金 = 基本额 + 子女加算(第1、2名子女各243,800日元,第3名子女及以后各81,300日元)

基本额:新裁定者(昭和31年4月2日以后出生者):847,300日元、已裁定者(昭和31年4月1日以前出生者):844,900日元


(※1)符合条件的儿童是指


  • 尚未超过年满18岁所在年度最后一天(3月31日)的儿童

  • 未满20岁且残疾年金残疾等级为1级或2级的儿童


当子女领取遗属基础养老金时,加算仅适用于第2个及之后的子女。


※本网站对计算结果及信息等概不负责。此外,恕不提供个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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