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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业津贴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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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再就业津贴金额。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若符合一定条件并重新就业,即可领取再就业津贴。(对应令和8年8月1日起的基本津贴日额上限)
离职时的年龄
基本津贴日额
(※1)设有上限
规定给付天数
剩余给付天数
再就业津贴金额 日元
规定给付天数比例 %



领取条件

相关链接 请参阅 Q37 。




发放金额


  • 若剩余发放天数达到或超过规定给付天数的2/3:基本津贴日额 × 剩余发放天数 × 70%

  • 若剩余给付天数达到或超过规定给付天数的1/3:基本津贴日额 × 剩余给付天数 × 60%


剩余给付天数是指从失业保险的规定的给付天数中减去已领取天数后的期间


基本津贴日额的上限(※1)


  • 未满60岁 ・・6,745日元

  • 60岁及以上未满65岁・・5,454日元



※本网站对计算结果及相关信息等概不负责。此外,恕不提供任何个别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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