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年金杂所得的计算
计算个人年金保险领取中作为杂所得的金额。
| 个人年金的总收入 | 日元 |
| 必要费用 | 日元 |
| 杂项所得 | 日元 |
- 计算方法
- 杂项所得 = 年金年额 − 必要经费
- 必要经费 = 年金年额 x 必要经费比例
- 必要费用比例 = 已缴保费总额 / 年金总领取额或预计额 (小数点后3位向上取整)
- 终身年金总领取额或预计额:年金年额 x 预期余命年数
- 固定年金总领取额或预计额:年金年额 x 给付期间
- 定期年金总领取额或预计额:年金年额 x 给付期间与预期寿命中较短者
- 附保障期限的终身年金总领取额或预计额:年金年额 x 给付期间与预期寿命中较长者
- 预期寿命年数根据《所得税法施行例令》第82条之3规定的预期寿命年数表计算。
- 若投保人与年金领取人不同,将产生赠与税,因此无法进行本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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