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稿费、演讲费等的预扣税额
计算支付稿费、演讲费等时的预扣税额。
| 应收金额 | 日元 |
| 消费税 | 日元 |
| 代扣代缴税额 | 日元(所得税+复兴特别所得税) |
| 支付金额 | 日元 |
- 概要
- 支付稿费或演讲费等时,必须进行源泉扣缴。
但是,对于支付给征文比赛入选者等的奖金等,如果向一人支付的1次金额在50,000日元以下,则无需进行源泉扣缴。 - 无需代扣代缴的报酬是指
- 法人: 无需代扣代缴。
- 个体经营者:需要进行代扣代缴。
- 代扣代缴税款的计算公式
- 100万日元以下:支付金额 × 10.21%
- 超过100万日元:(支付金额 - 100万日元) × 20.42% + 102,100日元
- 不足1日元的尾数直接舍去。
- 消费税的处理
-
当报酬、费用仅注明含税总额,或无法判断是否为含税金额时,原则上以含消费税的金额作为代扣代缴的对象。但是,当报酬、费用及消费税金额明确标注时,可将不含消费税的报酬作为代扣代缴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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