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年金等扣除額、雜項所得的計算
計算公營年金等的扣除額與雜項所得。
| 公共養老金等的收入 | 日圓 |
| 扣除額 | 日圓 |
| 與公營年金等相關的雜項所得 | 日圓 |
- 計算公式
- 與公營年金等相關的雜項所得金額 = (a)公營年金等收入總額 × (b)比例 - (c)扣除額
- 公共年金等收入金額(※1)
老年基礎年金、老年厚生年金、企業年金、恩給等。遺屬年金、殘障年金及死亡一時金等屬於免稅所得,不屬於課稅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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