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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乘車券退款金額的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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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指定電車定期票的退款金額。
旅客運輸公司
退款條件
日
定期票的購買價格
日圓
單程車票價格
日圓
一個月定期票的價格
日圓
三個月定期票的價格
日圓
退款金額 日圓(扣除手續費後的金額)

退款

在開始使用後7天內,多數公司均可按日比例辦理退款。

原則:

超過7天後,原則上將按月計算退款。若使用1個月又1天以上,則視為已使用2個月。


  • 6個月定期票使用1個月又2天=6 個月定期票費-1 個月定期票費 x 2-手續費

  • 6個月定期票使用至4個月與2天=6個月定期票費用−(3個月定期票費用+1個月定期票費用 × 2) − 手續費



例外 1:

JR九州・北海道、名鐵、西鐵、福岡市營地鐵、名古屋市交通局、京都市營地鐵,即使使用未滿1個月,亦可按日比例辦理退費。


  • 6個月定期票使用1個月與2天=6個月定期票費用-1個月定期票費用-往返車資 x 2 - 手續費

  • 6 個月定期票使用 4 個月與 2 天 = 6 個月定期票費用 − (3 個月定期票費用 + 1 個月定期票費用) − 往返票價 x 2 − 手續費


例外 2:

以名古屋市交通局為例,將以1個月定期票價的n倍計算已使用月數的費用。


  • 6個月定期票使用1個月與2天=6個月定期票費用-1個月定期票費用 - 往返票價 x 2 - 手續費

  • 6 個月定期票使用 4 個月與 2 天 = 6 個月定期票費用 −(1 個月定期票價 x 4) − 來回車資 x 2 − 手續費

  • ※若往返車資 × 使用天數 超過 1 個月定期票價,則按 1 個月定期票價計算。




區間變更


區間變更將以「旬」為單位計算期間。若變更後的定期票仍屬同一鐵路公司,則於購買新區間定期票後,可辦理舊定期票之退款。惟JR九州・北海道、名鐵、名古屋市交通局恕不提供區間變更服務。


  • 退款金額=定期票票價 −(已使用旬數×定期票票價之日額×10)− 手續費



定期票的每日票價,是將票價分別除以30(1個月定期票)、90(3個月定期票)或180(6個月定期票)計算得出。未滿1日圓的尾數向上進位至1日圓。


旬數的計算方法


所謂「旬」,是指以1個月除以3所得的10天為基準的單位。計算旬數時,若跨越天數不是30天的月份的月底,則1旬不一定是10天。


  • 第1旬……2/21~2/28(閏年時為29日)

  • 第2旬…3/1~3/10

  • 第3旬…3/11~3/20

  • 第4旬…3/21~3/30

  • 第5旬…3/31~4/10




手續費

手續費依公司而異,約為 220〜520 日圓。

辦理退款時,需出示身分證明文件(駕照、護照、健保卡、學生證等)。若以信用卡購買,則須使用與購買時相同的信用卡。恕不接受現金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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