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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業津貼的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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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再就業津貼金額。在領取就業保險給付期間,若符合特定條件並重新就業,即可領取再就業津貼。(對應令和8年8月1日起的基本津貼日額上限)
離職時的年齡
基本津貼日額
(※1)設有上限
規定給付天數
剩餘給付天數
再就業津貼金額 日圓
規定給付日數比例 %



給付要件

相關連結 請參閱 Q37 。




給付金額


  • 若剩餘給付天數達規定給付天數的2/3以上:基本津貼日額 × 剩餘給付天數 × 70%

  • 若剩餘給付天數等於或多於規定給付天數的 1/3:基本津貼日額 × 剩餘給付天數 × 60%


「剩餘給付天數」係指自失業保險之規定給付天數中扣除已領取天數後的期間


基本津貼日額的上限(※1)


  • 未滿60歲 ・・6,745日圓

  • 60歲以上未滿65歲・・5,454日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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