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基礎年金的提前或延後領取
計算從65歲起提前或延後領取老年基礎年金時的累計領取金額。(適用對象為昭和16年4月2日(含)以後出生者)
※於昭和27年4月1日及以前出生者(或於平成29年3月31日及以前已產生領取老齡基礎(厚生)年金權利者),其延後領取的上限年齡為70歲(自權利產生之日起5年後)。
計算結果以千日圓為單位,未滿千日圓的部分將四捨五入顯示。
自令和4年4月起,老年年金延後領取的上限年齡已調升至75歲。
※本網站對計算結果及相關資訊等概不負責。此外,恕不提供任何個別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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