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年金雜所得的計算
計算個人年金保險給付中視為雜所得的金額。
| 個人年金總收入 | 日圓 |
| 必要經費 | 日圓 |
| 雜所得 | 日圓 |
- 計算方法
- 雜項所得 = 年金年額 − 必要經費
- 必要經費 = 年金年額 x 必要經費比例
- 必要費用比例 = 已繳保費總額 / 年金總領取額或預估額 (小數點後3位數向上取整)
- 終身年金總領取金額或預估金額:年金年額 x 餘命年數
- 確定年金總領取金額或預估金額:年金年額 x 給付期間
- 有期年金總領取金額或預估金額:年金年額 x 給付期間與餘命年數中較短者
- 附保障期間之終身年金總領取金額或預估金額:年金年額 x 給付期間與餘命年數中較長者
- 餘命年數係依據《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82條之3所載之餘命年數表計算。
- 若投保人與年金受領人不同,將產生贈與稅,因此無法透過本計算功能進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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