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稿費、演講費等的預扣稅額
計算支付稿費、演講費等時應扣繳的稅額。
| 請款金額 | 日圓 |
| 消費稅 | 日圓 |
| 預扣稅額 | 日圓(所得稅+復興特別所得稅) |
| 支付金額 | 日圓 |
- 概要
- 支付稿費或演講費等時,必須進行源泉扣繳。
不過,針對懸賞徵稿作品等入選者所支付的獎金等,若對單一人士於1次支付的金額不超過50,000日圓,則無須進行源泉扣繳。 - 無需預扣稅款的報酬是指
- 法人: 無需預扣稅款。
- 個體經營者:須進行源泉扣繳。
- 源泉扣繳稅額的計算公式
- 100萬日圓以下:支付金額 × 10.21%
- 超過100萬日圓:(支付金額-100萬日圓)×20.42% + 102,100日圓
- 未滿1日圓的尾數將捨去後進行計算。
- 消費稅之處理方式
-
當報酬或費用僅載明含稅總金額,或無法判斷是否為含稅金額時,原則上以含消費稅之金額作為預扣稅之計算基礎。不過,若報酬或費用與消費稅金額已明確記載,則可將不含消費稅的報酬作為預扣稅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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